【定籌補助公告】111年度暑假學生社團定期規劃統籌經費補助金額公告,請於111/10/3前完成核銷!

一、各社團經費補助金額如附加檔案,並已登錄於社團資訊系統,請於111/10/3前完成核銷!

二、核銷注意事項:
(一)E化帳務系統:報帳管理/部門報帳,部門代碼請輸入「111TA503」,費用別請選擇「(111201)111教學經常費」,購案編號請輸入「T111A503008」。

(二)請注意:原填寫於定期規劃統籌申請之活動,仍應於活動辦理前完成活動申請程序(定籌之活動申請表不代表案內活動已核可,因應各活動性質不同,社團仍應逐個申請),否則視為放棄原分配之經費補助。

(三)核銷申請時間與地點;請於111年10月3日(一)17時以前於課外活動指導組核銷,逾期不得辦理。

辦理依據:國立臺灣大學學生自治組織及學生社團活動經費補助辦法施行細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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